厦门集美区可以露天烧烤吗?
答:在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不得露天烧烤食品,相关政府通告原文如下: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
为切实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实行烧烤食品规范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厦门市集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
1.杏林街道、集美街道、侨英街道、杏滨街道范围内。
2.灌口镇、后溪镇市政道路及建成区域范围。
3.集美区行政区域的学校、医院、人口集中地区周边100米之内,以及公园、公共交通枢纽、公共绿地、海滩等公共场所和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上述区域内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二、在本通告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在其他非禁止区域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镇街负责加强管理和规范引导,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应当配备并规范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对在责任区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厦门12345热线、城管服务热线12319。
七、本通告自2022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