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
年满14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申办邢台市图书馆读者证。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可申办邢台市图书馆少儿读者证。
二、读者证功能
1、阅览:可凭证查阅馆藏图书报刊、工具书、地方文献、音像资料、数字资源等;使用公共电子阅览室计算机。
2、外借:使用自助借还机或在指定区域服务台借还图书、期刊合订本等。
3、查阅电子资源:凭证访问本馆数据库获取电子资源;浏览电子报刊;借阅电子图书等服务。
4、少儿读者证仅可借阅少儿区的图书、报刊等文献资源,可阅览少儿数字资源,到成人区阅览图书、报刊,阅览数字资源需家长陪同。
5、优先参加读者活动。
三、读者证办理
1、读者证在二楼总服务台办理。每人限办一张读者证,首次办证免除工本费,退证后再次办理本馆读者证,图书馆收取读者证工本费10元。
2、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邢台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即可办理读者证。
3、邢台市图书馆成人读者证分两种,读者可根据自己的阅读需要选择相应的押金数额,办理相应读者证别。
(1)缴纳押金100元,即可办理读者证A证一张,可借指定区域的图书和期刊合订本共计3册(定价合计在押金数额内)。
(2)交纳300元押金,即可办理读者证B证一张,可借指定区域的图书和期刊合订本共计6册(定价合计在押金数额内,且一次所借期刊合订本不超过2册)。
4、办理少儿读者证的少年儿童,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邢台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交纳100元押金,即可办理少儿读者证。少儿读者证可借阅少儿区的图书、期刊合订本共3册(定价合计在押金数额内)。
5、读者证长期有效,每三年需验证一次,核对注册信息后方可继续使用。
6、读者证密码请自行设定,注意保密。
四、押金变更、挂失、补证、退证
1、押金变更:读者可根据借阅需求申请变更读者证功能(变更押金或年满14周岁读者由少儿读者证变更为成人读者证)。申请变更时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罚款,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读者证,到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由少儿读者证变更为成人读者证时免收读者证工本费,因借阅需求变更押金办理新读者证时须缴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
2、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请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立即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负。若又找到原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解除挂失。
3、补证:读者证不慎遗失,挂失后又未找到原读者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补办新证,原读者证同时作废。押金仍然有效。补办新证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收取补证费10元。
4、退证:读者应妥善保管读者证,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退证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如果读者证丢失,需缴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方可办理退证手续,押金收据丢失原则上不予办理退证。退证时,读者证被故意损坏(包括折断、剪断、乱涂乱画等)须缴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正常磨损免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