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广州黄埔马拉松处罚办法
(一) 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终身禁止参加黄埔马拉松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本人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 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关键路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将给予取消参赛成绩、1~2年内直至终身不准参加黄埔马拉松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利用虚假信息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参赛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参赛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所属分区起跑的;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6、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项目的参赛选手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9、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0、私自伪造号码布,多人接力方式完赛的;
11、携带非组委会发放感应计时芯片通过终点的;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13、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4、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