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民宿开办指引
什么是民宿?
本指引所称的民宿,是指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旅游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民宿适用范围
增城区范围内,中心城区及有物业管理小区范围以外。
民宿客房规模参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执行,单栋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单栋建筑客房数量超过前述规模的经营招待旅客住宿的场所,应当依照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进行管理。
对利用围龙屋、四角楼等特色建筑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按照其标准,在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前款规定的民宿规模要求。
民宿开办要求
民宿在选址、建筑、消防、治安、环保、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要达到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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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开办流程
01、开办前检查
民宿应先通过相关部门的选址、建筑、消防、治安、环保等检查。
02、具备房屋合法使用证明
民宿开办主体利用非公寓式住宅改造民宿的,原房屋应具备不动产权证,无不动产权证的应符合建设用地及规划要求。
0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经营者选择办理个体商户设立登记到所在镇(街)的市场监管所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者选择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法人服务厅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
04、办理相关许可证
民宿经营者应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法人服务厅办理公共场所旅店业《卫生许可证》;兼营食品经营的,还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05、民宿信息登记
民宿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民宿所在地的镇(街)申请登记,提交民宿登记事项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承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民宿开办要求以及相关规范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材料如下:1.民宿信息登记表;2.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民宿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登记事项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
镇(街)在收到民宿登记申请后,对登记事项相关信息、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登记,并提供登记回执;对信息、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民宿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民宿经营者应当在30日内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手续。
本指引实施前已开展民宿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信息补登记。
民宿开办服务
01、指导服务
民宿经营者可向属地镇(街)民宿发展管理办公室咨询民宿开办相关事宜,属地镇(街)予以指导或协调国土规划、城管、建设、消防、公安、卫生、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02、行业培训
旅游、消防、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组织对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各类岗位培训和行业培训,提升民宿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