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图书馆直属分馆
馆 名 | 地 址 | 开放时间 |
荷花池分馆 | 通江南路58号 (15189739092) | 周一—周日 9:00-11:30;13:00-17:00 |
永红分馆 | 怀德中路147号百大康桥13幢永红街道文体服务中心(83906677) | 周二—周日 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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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分馆 | 香悦半岛别墅51幢五星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楼(15251919275) | 周一—周日 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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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街分馆 | 广化街7-9号南大街街道智汇园四楼(18951236720) | 周一—周五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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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区分馆 | 邹区中心公园内 邹区镇文体活动中心一楼(83830271)
| 周一—周六 8:30—17:00 |
北港分馆 | 星港大道5号,北港街道未成年人服务中心4楼(88891205) | 周一—周日 9:00—17:00 |
恒源畅书坊 | 运河五号内 | 周一—周日 9:00—17:00 |
五星阅读空间 | 御水华庭商业街2楼 | 周一—周日 9:00—18:00 |
新闸分馆 | 飞龙西路258号 (83268171) | 周一—周五 9:00—17:00 |
成人图书借阅区借阅规则
1. 年满12周岁读者凭本馆有效读者证、信用证(一人一证)借阅图书,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读者证、信用证。
2. 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读者证、信用证上如有逾期图书、音像制品及期刊未还,则不能再次借阅。
3. 图书未办外借手续不得带出借阅区,办理外借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扯、折叠等问题,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作技术处理后办理借阅手续。
4. 本借阅区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损毁、遗失文献须承担责任并赔偿,并扣除读者证或信用证上相应积分。
(1) 遗失文献:读者遗失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原文献赔偿,如无法以原文献赔偿,则按原文献价格的3~20倍赔偿。按出版时间计算,10年内书籍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书籍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20年以上(含20年)按原价的20倍赔偿。
(2) 损毁文献:指涂画、圈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扯、撕毁文献。
a. 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按原书价的30%赔偿。
b. 损毁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按遗失文献处理。
(3) 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芯片,以免影响图书的借还。如发生损坏情况,按每本图书5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