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报和银川经开区凤鸣英才举荐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单位:
按照银川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局《关于开展2022年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引领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银人才发〔2022〕29号)安排,结合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将经开区用人单位申报2022年度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和经开区“凤鸣英才”举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人的推荐单位应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不含央企、自治区和银川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经开区税务局缴纳税费。
2.全职工作的申请人须在推荐单位工作满12个月,在宁工作并在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全职引进指2020年8月8日以后首次来宁并在银缴纳社会保险。
3.已被认定为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的,如在认定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标准,可申请重新认定。
4.正处于自治区青年拔尖、科技人才托举和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期内的,不得申报。已申报2022年度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员除应达到《银川市高精尖缺“双轨制”人才认定标准》对应条款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品德高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3.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
4. C类人才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D类、E类、F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5.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三)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其中:归口管理单位不填写。
2.推荐单位和申请人应出具《承诺书》,一式2份。其中:在印证材料首页装订1份。
3.印证材料应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纸),按图书样式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审核。
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明、获奖证明、授权有效专利、业绩成果证明、任职证明等材料。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只提供2017年以后取得的表彰、有效专利、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12个月内)、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6个月内),推荐单位营业证照、科技型企业证明、近期纳税付款银行支付凭证(应显示企业增值税或所得税入库单位)或完税证明或纳税人存款账号报告表。自主创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公司章程。
4.单独提供红底和蓝底2寸彩色照片各一张。
5.将《认定申请表》Word电子文档、印证材料(PDF文件,按目录顺序合并编列在1个文件内,原件扫描,字迹清晰,不超过30M)电子文档、红底和蓝底2寸彩色电子照片各一张,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提交。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应通过“钉钉”手机APP扫描“加入申报”二维码(实名,申请理由为“高精尖缺2022”,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再扫描“高精尖缺|申报”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点击“高精尖缺|申报”→提交基本信息,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16时前
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加入申报
高精尖缺|申报
(五)推荐名额
经开区拟择优选拔、推荐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候选人15名。将向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银川市“两都五基地”和经开区重点支持产业中的科技型企业和应用型专技人才倾斜。
二、经开区“凤鸣英才”举荐
银川经开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激活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育用留”中的主体职责,真正做到“为产业聚才、用市场引才、向企业放权”,用好用活人才“第一资源”,为实现千亿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现试行经开区“凤鸣英才”举荐制。
(一)举荐对象
精通本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为推进经开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中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
2.道德品行高尚,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
3.坚守科学精神,专业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在业内得到广泛认可。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或业绩。
5.在举荐单位工作满6个月。
6.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在宁工作期间,被认定为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和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的,不再重复举荐。
(二)举荐单位资格及名额
1.举荐单位应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不含央企、自治区和银川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经开区税务局缴纳税费。
2.符合下列两项及以上要求的企业,可举荐3名。
(1)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
(2)连续2年纳税超过1000万元。
(3)近三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5%及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
(4)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高质量发明专利合计50项以上。
(6)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下列两项及以上要求的企业,可举荐2名。
(1)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2)连续2年纳税超过500万元。
(3)近三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4%及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3000万元以上。
(4)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高质量发明专利合计30项以上。
(6)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4.符合下列两项及以上要求的企业,可举荐1名。
(1)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
(2)连续2年纳税超过200万元。
(3)近三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3%及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1500万元以上。
(4)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高质量发明专利合计10项以上。
(5)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三)须提交的材料
1.《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英才举荐申请表》,1份。
2.举荐单位出具的书面举荐书1份。应包括:被举荐人员基本情况,举荐理由(为举荐单位所做突出贡献和业绩成果等),被举荐人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行为和记录的承诺等内容。
3.举荐单位具备举荐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4.被举荐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份。
(四)举荐方式及时间
1.被举荐人应通过“钉钉”手机APP扫描“加入申报”二维码(实名,申请理由为“凤鸣英才2022”,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再扫描“凤鸣英才|举荐”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点击“凤鸣英才|举荐”→提交基本信息,待资格初审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
2.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6时前
加入申报
凤鸣英才|举荐
(五)认定待遇
经开区“凤鸣英才”任期1年,可连荐连认。经复核通过,被择优认定为“凤鸣英才”Ⅰ类、Ⅱ类、Ⅲ类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等次的人才津贴。
连续2年被举荐认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人才工程(计划)评选。
三、相关要求
1.推荐单位和申请人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信息应一致。
2.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求精原则,切实把业绩成果显著、岗位贡献突出、业内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举荐上来。
3.推荐单位应对举荐人员的道德品行、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及遵章守纪、重要业绩成果、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
符合“高精尖缺人才”和“凤鸣英才”举荐条件的人选,应在推荐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
4.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取消举荐人员资格外,经开区3年内不受理推荐单位申报的各类人才项目。
5.推荐2名认定人选的,必须有1名专技人才;推荐3名认定人选的,必须有1名生产一线技能工人;推荐多名认定人选的,应进行排名。
6.同时推荐“高精尖缺人才”和“凤鸣英才”的单位,“高精尖缺人才”占用“凤鸣英才”举荐名额。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将取消举荐资格:
停产停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偷漏税款、违法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从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治理或治理未达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联系人:莫嘉纬 8688296 王云 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1.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2.承诺书
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英才举荐申请表
4.举荐书(范例)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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