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干县4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的情况通告:
近日,新干县在对密接人员常规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4名初筛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阳性人员1:刘某某1,女,50岁,美容师。已接种3剂次新冠疫苗,现居住在金川镇文家村。
1.8月29日
9:00 从界埠镇莲塘新屋下村骑车前往箱包城清通筋膜养生馆;
20:00 搭乘朋友车返回居住地,后未外出。
2.8月30日
8:00 搭乘朋友私家车到盛和酒店培训;
8:30 骑车与朋友到腾飞书屋(体育馆对面);
9:30 返回盛和酒店。
12:40 骑车到界埠镇莲塘新屋下村母亲家;
13:10 骑车返回盛和酒店培训,后未离开酒店。
3.8月31日
00:30 乘坐朋友私家车从盛和酒店返回居住地,但因门被反锁,未能进去;
1:38 前往华泰酒店住宿;
8:35 离开酒店,步行回居住地吃早饭;
9:20 乘坐朋友车到盛和酒店会场培训;
20:00 搭乘朋友车到箱包城清通筋膜养生馆;
21:00 搭乘朋友车到金川镇文家村,后未外出。
4.9月1日
上午在家;
17:00 步行至火车站小广场做核酸;
23:00 被专车转接到宏洲大酒店集中隔离。
5.9月2日
19:00 由专车闭环转运到市定点医院。
二、阳性人员2:张某某,女,38岁,自由职业,已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现居住二玻小区。
1.8月30日
8:00 盛和酒店参加培训;
18:30 骑电动车回家,后居家未外出。
2.8月31日
8:00 盛和酒店参加培训;
20:30 骑电动车回家,后居家未外出。
3.9月1日
9:10 自驾至灯饰城原味汤粉吃早餐。
9:40 前往城南智慧菜场买菜。
10:10 驾车回家,后居家未外出。
4.9月2日
00:10 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隔离观察;
19:00 由专车闭环转运到市定点医院。
三、阳性人员3:刘某某2,女,38岁,无业,已接种3剂次新冠疫苗,现居住建材市场。
1.8月30日
8:00 骑车到盛和酒店参加培训;
21:30 骑车返回家中,后居家未外出。
2.8月31日
7:40 步行到国光超市北侧刘大姐鲜肉店买肉,
7:54 返回家中;
8:30 骑电动车去盛和酒店培训;
20:30 骑车返回家中,后居家未外出。
3.9月1日
8:40 步行到建材市场附近豪情夜宵店门口做核酸检测;
8:50 到巴德士油漆店,后返回家中;
17:00 步行到中山路维果鲜生超市购物;
18:00 步行到药材街菜鸟驿站,取快递后居家未外出。
23:00 专车接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4.9月2日
集中医学隔离点
5.9月3日
20:00 由专车闭环转运到市定点医院。
四、阳性人员4:朱某某,女,43岁,待业在家,已接种3剂次新冠疫苗,现居住金川镇文昌路化工厂小区。
1.8月30日
11:00 从家里骑电动车到商贸中心等车;
12:00 乘车到潭丘肖家农庄与朋友吃午餐;
14:40 乘车来到海木源景区漂流;
16:48 乘车从海木源景区返回县城;
17:31 乘车到达易阳明珠;
18:17 到铭菜汇饭店吃饭,饭后骑车返回家中休息,后未外出。
2.8月31日
19:40到文昌路化工厂小区广场跳舞;
20:30返回家中休息,之后未再外出;
3.9月1日
6:00 由专车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20:10由专车闭环转运到市定点医院。
通过流调排查,目前已对排查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进行了管控,对相关重点场所已进行了全面消杀和封闭管理。请与上述刘某某1、张某某、刘某某2、朱某某有时空交集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并落实好相应的防控要求。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全域静态管控相关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积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咨询电话:
新干县防控办24小时值班电话0796—2602346;
新干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96—26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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