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发放1.56亿元春节暖心券(附活动详情)
发放对象
春节期间在珠的非珠海户籍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务工人员数据以2020年12月或2021年1月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为准(含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外籍人员)。
发放时间
2月11日9:00至2月17日23:59(除夕至正月初六),逾期未申领的不再发放。
注意!2月11日9:00申领系统正式上线!
发放金额
每人发放春节“暖心券”200元,由1张100元和2张50元电子券组合而成。
注意哦,不是抽选,也不用抢券,是每人200元!在我市参保的非珠海户籍务工人员有78万人,此次发放春节“暖心券”,政府共安排了资金1.56亿元!
发放方式
下载“最珠海”APP,登录春节“暖心券”活动页面,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并打开手机地理定位。资格校验通过后,用户可自行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渠道进行领取。
使用期限
2月11日9:00 至 2月26日23:59(除夕至正月十五)
使用范围
春节“暖心券”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线下消费场所核销使用(适用于全市12万家开通了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支付功能的实体经营商户),具体可通过线下咨询商家是否参与本次活动,如商家不清楚,可联系支付平台确认(支付宝:95188;云闪付:95516;微信:95017)。
【注】“暖心券”仅适用于实体店线下消费。
使用规则
1.单笔消费满100.01元即可使用一张100元“暖心券”,单笔消费满50.01元可使用一张50元“暖心券”。“暖心券”使用不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重复使用。
2.“暖心券”可与商家自有优惠叠加使用。
3.“暖心券”不能转赠、转让、转售,不兑现。
退款规则
1.全额退款:当用户使用“暖心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暖心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暖心券”通过原渠道(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退还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暖心券”;若“暖心券”已过有效期,“暖心券”退还主办方券池。
2.部分退款:当用户使用“暖心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暖心券”不退回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