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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经珠澳口岸入境人员名额和活动范围变化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16:31:06
The Beginning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

隔离医学观察的澳门公务、商务人员

申请名额和活动范围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和实际需要,为大力支持澳门复工复产,经与澳门特区政府沟通,拟增加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并对豁免人员入境后的活动范围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名额和入境后活动范围调整。

  2020年7月6日8时起,每天开放3000个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豁免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后,由珠海市确认并纳入名单管理。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限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9市)。

  二、资格查询和有关条件。

  申请人可在“珠海发布”或“珠海特区报”微信公众号中自助查询,确认自己是否列入豁免名单。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4天内未去过澳门和内地以外的地方;

  (二)无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三)持澳门健康码绿码;

  (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通关注意事项。

  (一)通关口岸。为避免口岸通关拥堵,澳门公务、商务人员须经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出入境,从其他口岸入境的将不能获得免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出现通关口岸拥堵等情况时,请按照口岸有关部门的分流指引进行通关。

  (二)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过关前24小时内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提前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关时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健康申报。

  (三)入境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主动配合珠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申领使用粤康码、澳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随身携带内地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入境后请遵守有关规定。

  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限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9市,14天后可到省内其他城市活动。如超出规定范围活动,将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擅自超出规定范围活动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

  五、本通告自2020年7月6日8时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4日

THE END

TAG:澳门  口岸  疫情  防控  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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