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进入汕头防控政策
据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最新发布的通告,对所有从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汕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近14天旅居史,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二、中高风险或发生疫情地区所在城市来(返)汕的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汕,抵汕后应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请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配合完成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作业场所等查验点的信息查验和登记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四、健康码红黄码或行程卡带星号的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请严格执行我市相关健康管理要求。
五、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在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及时向所属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就诊排查。
个人防护
货车司机做好个人防护,建议货车司机要做好“七件事”:
一是每天做好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二是按规定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条件的完成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
三是工作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出发前确定行车路线,并做好行车轨迹和接触对象的记录;
四是保持驾驶室通风良好,装卸货物前后按要求完成车辆清洁消毒;
五是旅途中就餐应选择空旷、人流量少的场所饮食休息;
六是运输任务结束后立即返程,及时更换衣物,暴晒通风,常接触的物品如手机钱包钥匙等要消毒;
七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从事营运。
若有需要,可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广东省 020-84451025
汕头市 0754-12345/0754-88280646
龙湖区 0754-88361472/0754-88360310
金平区 0754-86738606/0754-88688762
濠江区 0754-87380561/0754-87362461/0754-87350101
潮阳区 0754-83711912/0754-88718773/0754-88714221
潮南区 0754-87761035/0754-87914447/0754-87795643
澄海区 0754-85722310/0754-85880810/0754-85722308
南澳县 0754-86817511/0754-86817512/0754-868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