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今年清明期间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传染,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有关规定和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一切聚集性祭扫活动,暂停全区所有公墓、骨灰楼、民俗场所等殡葬服务机构的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所有祭扫场所(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倡导丧事简办,暂停组织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
二、倡导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先人、寄托思念。有条件的骨灰存放楼管理单位提供免费民俗公祭,群众不得参与现场公祭。支持群众延后祭扫,或调至重阳、冬至祭扫。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参加聚集性上山扫墓、拜祖、聚餐等活动。从即日起,全区上山路口全面设卡检查,劝阻人员上山扫墓,严禁火种进山入林,杜绝野外用火。
四、广大市民朋友要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和山林防灭火工作,积极劝导在疫情重点地区和境外旅居的人员暂不返乡祭扫,通过网络祭扫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追思,防止疫情输入传播。
五、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六、对拒不听从劝告、故意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澄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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