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本补贴最迟应于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一)《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申请表》(表单1);
(二)《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花名册》(表单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条件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卫生健康等部门出具的新冠肺炎治疗、解除隔离等证明资料;
(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凭证复印件(职工签署“企业已正常支付工资”并签名);
(六)单位银行账户。
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