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配合防控筛查
根据政府发布疫情防控文件精神: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按照医院相关流程到指定地点就诊:
1、发热(37.3℃及以上);
2、14天内有疫情高危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
3、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
4、周围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发病;
5、有呼吸道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同时,具有以上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建议居家隔离。
做好个人防护
请您和陪同人员前往就诊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咳嗽礼仪。
请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入口处的询问及体温测量,并按照医院指示标识,测量体温后,从规定的出入口有序进入和离开医院。
限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