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学期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安排工作要求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0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春季学期转入学生安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安排转入对象
(一)本要求发布之日前具有化州市户籍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本要求发布之日前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跨地级市以上流入化州市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两
条件的:①持有化州市居住证并有稳定合法住所;②在化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2年以上。
二、申请转入学校的条件
(一)城区学校
转入对象具有化州市城区户籍或符合流动人口政策的随迁子女。
(二)其余学校
转入对象具有申请学校招生区域户籍或符合流动人口政策的随迁子女。
我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转入学生情况和转入对象户籍,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如果申请转入人数少于或等于申请学校可提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则直接安排到申请的学校。如果申请转入人数大于申请学校可提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额满即止。如申请人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放弃学位
三、下列情况不受理转入申请
(一)小学、初中起始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二)因城区学校的学位普遍紧张,原则上不接受城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互相转学。
(三)转学不得变更年级。如果隐瞒申请转学,造成申请年级与实际就读年级不相符的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责任自负。
(四)小学平均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的年级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四、办理程序
申请转入面上小学的,到所属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安排转入的班级必须要少于45人,
安排结果上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以各中心学校公布为准)。
申请转入化州市橘洲小学、化州市绿景花城小学的,到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安排转入的班级必须要少于45人,安排结果上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以学校公布为准)。
申请转入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学校和局直属其他学校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转学报名登记
1.转入学生报名登记时间
2021年2月18日至2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转入学生报名登记地址
化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
特别提醒:各学校不能接受转入学生报名登记(橘洲小学、绿景花城小学除外)按防疫要求,家长需佩戴口罩、测体温
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核查资料
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收集申请转入对象资料并初审后,将会同户籍等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核查。
(三)公布安排转入结果
1安排转入结果公布时间:2月21日
查询结果方式:
①网上查询
②短信方式,由教育局通过短信平台将安排结果发短信到家长的手机。
3.家长凭转学短信通知和户口簿到安排转入学校注册,并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4.请家长在原就读学校领取新学期课本资料。
五、申请转入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化州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安排申请表》
2.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所在页)
3.属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提供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累计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转入报名资料以本要求发布之日前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我局将联同有关部门对户籍等有关证明材料实行核查制度,凡经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入学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局公开阳光安排转学,请广大家长自已办理转学手续,不要托请他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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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68-722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