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化州市诚创劳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共14名,由化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人员安排到镇级畜牧兽医事务所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食品检测、诊疗等方面企业从业3年(含)以上的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不能专职从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3.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由化州市诚创劳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技能考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化州市河东街道办上街路六号(即中国农业银行化州支行斜对面),化州市诚创劳务有限公司二楼。
联系电话:0668-7331955。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审查结束后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动物疾病诊治、防疫、检疫、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和畜牧业法律法规等方面基础知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分者。本次技能考核不指定考试书目,应考人员可参考考核内容自主选择相关复习资料。
(四)体格检查
根据技能考核情况,要求总成绩排在前14名的人员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定公示 技能考核总成绩入围人员并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对拟招聘的特聘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按规定与其签订一年服务协议,并颁发特聘证书。
本次招聘公示有异议者、体检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今次参加技能考核的总成绩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3500元/月(含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待遇)。
2.由化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五、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聘。若中途有辞职、解聘的,再补聘空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