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揭府函〔2021] 112号),从2021年12月1日起,揭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20元。据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1410元调整为162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按此标准执行,已经开户的缴存职工待2022年7月年度基数调整时一并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