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相应时间曾旅居(含途经)这些地区的人员主动报备:
安徽省:淮南市(3月13日以来)、淮北市(3月20日以来)、阜阳市(3月27日以来)、宣城市(3月14日以来);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3月13日以来)、定西市(3月15日以来);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3月13日以来)、鹤岗市(3月19日以来)、伊春市(3月27日以来);
河南省:南阳市(3月24日以来);驻马店市(3月20日以来);
湖北省:鄂州市(3月26日以来)、黄冈市(3月27日以来)
山东省:枣庄市(3月14日以来);
山西省:忻州市(3月26日以来);
海南市:万宁市(3月23日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3月26日以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3月26日以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3月26日以来)、昌吉回族自治州(3月26日以来);
贵州省:贵阳市(3月27日以来);
湖南省:娄底市(3月27日以来);
重庆市:云阳县(3月28日以来)。
一、如与官方通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清人员,请在抵清后立即同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二、从省外来(返)清人员,实施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凭24小时有效核酸来返清,落地可只检测1次)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近14天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来(返)清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酒店或目的地社区居委(村)进行报备,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14天内有上海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镇来(返)清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酒店或目的地社区居委(村)进行报备,实施“居家/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六、我市在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有核酸检测点,来(返)清人员应主动接受检测,如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有可能被赋黄码,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