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为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11号),从2022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2022年5月16日起个人消费者取得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的普通发票即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TAG:广东省 发票 深圳市 日起 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