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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乳源县最新疫情防控提醒 韶关最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2 03:37:57
The Beginning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广大人民群众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现就来(返)乳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醒如下:

  一、外市来(返)韶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抵韶完成落地核酸检测。对从省外来(返)乳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对近14天有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中风险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来(返)乳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返)乳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及参照高风险地区(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阳性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管理的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的来(返)乳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五、对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乳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 ,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六、各物流、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涉疫重点地区来(返)乳物流、货运司机及同乘人员严格按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执行。

  七、切实履行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各经营单位、工厂、企业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方要严格落实来(返)乳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八、全县共设置11个固定核酸采样点,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就近、便利的核酸采样服务,瑶族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自今日起暂停开放。广大人民群众应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从风险地区旅居地来(返)乳后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居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主动告知近期拟从中高风险地区或省外返回、到访的亲朋好友我县健康管理政策,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群众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再离开医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属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因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措施。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请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乳源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THE END

TAG:核酸  防控  疫情  健康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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