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月9日,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4号令。其中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如下:
第二条
从2月10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按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安全有序复工。
本行政区域内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经营单位暂缓复工,复工时间另行发布。
第四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做好返岗、复工人员疫情核查,对全部上岗职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人进行统计核查。加强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对每个职工进行体温筛查,实行台账管理。
对于从外地返柳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14天隔离观察措施。对目前仍在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应通知其暂缓返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