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控制的通告
2022年高考临近,为了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高考期间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噪音污染严管期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二、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在严管期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县城东至县城滨江路,西至鲤鱼井社区龙岳路至响水路交叉路口,南至抗战路十里画廊大门、东岭社区、书童国际苑小区、田家河村,北至城西路口(原汽车北站)、神山路百里新村大门,上述范围连接点区域内为禁放区域,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县城内居民住宅区附近的建筑施工、加工业等一律停止产生噪声的机械作业;县重点工程采取有效减噪措施,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朔生态环境局的监督管理下进行施工。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对边界噪声超标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律责令停止营业。
(四)严格限制工厂、学校等单位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禁在经营活动中采用高噪声手段招揽顾客。
(五)在严管期间内,我县高考考点及中学附近,严禁举行大型集会、庆典等活动。禁止露天(文体广场、休闲广场等)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音污染。
(六)禁止夜间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音污染。
(七)6月7日至8日,观莲路阶段性限行,过往车辆在阳朔大桥至丁厄圆盘路段、丁厄圆盘至石马圆盘路段、桑园路段禁鸣喇叭。漓江上至龙头山码头,下至阳朔大桥河段内的船舶禁鸣汽笛,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八)考试期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阳朔中学考点范围10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噪音污染,特别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喇叭(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周边酒店、餐饮控制厨房噪音。
三、加强监督和执法
6月1日至6月8日,县公安局、阳朔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广体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阳朔海事处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阳朔生态环境局投诉举报电话:8822433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