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中高考期间进行噪声管控的通告
为给参加2022年高考、中考的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进行噪声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6月6日—8日2022年6月23日—26日
二、管控范围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三、管控要求
(一)建筑施工禁止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居民住宅楼、文教卫生单位附近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机械作业。特殊工程确需施工的,须采取有效减噪措施,并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三)企业、学校等单位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四)在经营活动中禁止采用高音噪声手段招揽顾客。
(五)严格控制露天娱乐、集会以及家庭室内娱乐等活动噪声扰民。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
对违反上述管控要求的行为,由兴安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等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
兴安生态环境局:0773—6222526;
县公安局:0773—6775801;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773—6222391;
县文广体旅局:0773—6222467;
县市场监管局:0773—6222239;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0773—621225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