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的防疫政策:
【关于做好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4号)】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的健康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7月10日以来,凡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接受风险评估、进行核酸检测(加密),严格执行健康管理与隔离等相关措施。请以上人员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前往各区专门的采样点(名单附后)进行采样检测。
有特殊困难的可上门服务。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健康管理、隔离,不进行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配合。
附: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专门核酸采样点名单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3日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第3号)】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宁。确需离宁的,执行以下管理规定:
1、通过机场、铁路、公路客运站等站场离宁的旅客(不含外地中转旅客),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7月21日0时起实施)。因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按时出发的旅客,建议提前申请退改签。
2、通过公路驾车离宁的司乘人员,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备查验。
二、地铁S1线路(南京南站—禄口机场)暂停运行。地铁S7、S9线路,在途经位于江宁、溧水中风险和封控地区的翔宇路南站、禄口机场站、空港江宁站、铜山站实行封闭、跳站运行。
三、江宁汽车客运站及班线实行暂停运营。进出江宁区封控区域禄口街道、溧水区中风险地区的公交线路和片区内运行的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四、加强“两站一场一码头”和城市公交、地铁、出租车(巡游、网约)常态化防控,落实通风消毒、戴口罩、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等措施。
本通告自2021年7月21日起实施。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1日
【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2号)】
为进一步快速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我市定于7月21日开始对全市常住人口、来宁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全市以区为单位,分区组织、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各区将有序动员市民群众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苏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配合。近日我市天气炎热,请广大市民群众注意防暑降温、做好防范。 附件:各区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1日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宁,确需离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7月21日0时起实施)。其他地区要加强社区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区域内的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地区人员只进不出。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市将适时扩大核酸检测范围,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零售药店在销售目录内的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实施实名登记报告。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七、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场所除必须外立即关停,其他区域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八、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位市民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附件:中风险地区和封控区域名单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