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姑苏区常住人口为9240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人普”)的95458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0506人,降幅为3.20%,年平均降幅为0.32%。
1、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54555户,集体户23687户,家庭户人口为858701人,集体户人口为653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2人,比“六人普”的2.58人减少了0.16人。
2、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6751人,占49.43%;女性人口为467332人,占50.5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7.74,与“六人普”的100.49相比,下降了2.75。
3、年龄结构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3392人,占12.27%;15-59岁人口为578111人,占62.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2580人,占25.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9928人,占18.39%。
与“六人普”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了2.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0.6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8.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6.6个百分点。
4、文化素质
全区常住人口中,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为298605人,占比32.31%。与“六人普”相比,增加58131人,占比提高7.1个百分点。
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1.13年上升至11.82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908人,与“六人普”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9030人,文盲率由2.19%降低为1.29%,降低了0.9个百分点。
姑苏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姑苏区统计局
姑苏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姑苏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为924083人。
二、人口增长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5458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0506人,降幅为3.20%,年平均降幅为0.32%。
三、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354555户,集体户23687户,家庭户人口为858701人,集体户人口为653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2人,比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8人减少了0.16人。
四、全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6751人,占49.43%;女性人口为467332人,占50.5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49下降为97.74。
五、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113392人,占12.27%;15-59岁人口为578111人,占62.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2580人,占25.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9928人,占18.39%。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了2.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0.6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8.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6.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60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29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295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8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191人增加为3231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3550人减少为2088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923人减少为262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4496人减少为13835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5]
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1.13年上升至11.82年。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908人,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9030人,文盲率[6]由2.19%降低为1.29%,降低了0.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119382人,16-59岁人口为572121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