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9号通告)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续蔓延,国内个别地区也连续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有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第17号通告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理
(一)以下人员来港后,要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备,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自到港之日起)。
1.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近14日内,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海淀区玉泉东商品交易市场、西城区广外天陶红莲菜市场等风险场所的人员。
(二)以下4类人员来港后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健康管理。
1.湖北来港返港人员,须在抵港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检测,武汉来港人员须增加抗体检测(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者;在港公务或商务活动3天以内者,接洽单位负责对接管理,可免予检测)。
2.入境来港返港人员,须配合入境口岸实施集中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前向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健康管理和定期检测。
3.(截至6月18日数据)对来自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西城区、海淀区、东城区、朝阳区、房山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或可能与疫情存在联系的离京来港人员,一律进行登记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
4.自6月18日起,对来自北京市低风险地区,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登记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即可放行;对不能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指定场所隔离等待,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可放行。
二、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1.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准确掌握、及时报备、强化管理重点地区来港返港人员。加大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力度,集体用工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落实员工集宿区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2.在港大中专院校、各类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校园内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消毒消杀、垃圾清运等工作,坚决守牢校园防疫关。
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1.强化社区防控,公安部门要会同各镇(区)加强互通联动,精准推送重点人员活动信息,各镇(区)要强化“网格化+大数据+铁脚板”排摸管理,切实做到排查及时、跟踪到位,一旦发现有近期北京等重点地区来港人员,立即做好信息登记、人员管控并按程序上报。
2.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做好门急诊和住院管理,完善诊疗流程,加强诊疗环境清洁消毒,最大程度降低院内感染风险。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重点场所要实施严格管理,适度限制人员进出。加强对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
3.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火车站、客运场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卫生环境整治和消杀举措,落实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进口水产品和肉类制品的准入管理,强化畜禽肉、海产品等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按要求设立监测点开展检测。
四、全面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1.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查询),必需前往者需提前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港前提前报备,返港后配合做好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2.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储存和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食物烧熟煮透,实行公筷分餐。
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至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通过网址:http://wsjkw.suzhou.gov.cn/szswjw/bdxw/202006/8a61194dde15463b95e8edba4d84ec13.shtml 查询),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对于自愿核酸检测人员,请前往澳洋医院采样服务点(杨舍镇金港大道279号),先拨打咨询电话登记预约(预约电话:0512-56999683),按时间前往指定检测机构检测。
如因个人不及时报备和未如实提供信息,企事业单位违反防控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广大市民发现近期有北京等重点地区来港人员未报备的,请积极向所在村(社区)举报。
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