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出台《关于姑苏区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复业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辖区个体工商户复业相关工作。
根据《意见》,个体工商户的复业要坚持民生优先、分批分次、安全有序的原则。
☛优先复业的有:
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行业、经营者及员工均为苏州本地人且均未出过苏州市的个体工商户。
☛暂缓复业的有:
宾馆、健身房、影剧院、棋牌室、茶座、网吧、书店、浴室和保健养生馆、酒吧、咖啡馆、美容厅、舞厅、游戏游艺厅等非生活必需类个体工商户。
☛逐步复业的有:
其他个体工商户分类分批逐步复业,饭店、早餐店、面馆、饮品店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禁止大堂和包厢用餐,仅可提供外卖服务。
个体工商户复业参照《姑苏区关于实施企业复业备案制度的通告》有关要求,需满足以下“四个到位”条件。
◆防控机制到位:
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负责,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加强信息报告,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分类到位:
严把员工入口关,对所有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同时根据外地返苏人员隔离观察的相关要求,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防护措施到位:
要积极筹措防疫所需的口罩、测温仪器、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物资储备必须保证足够的用量。
◆内控管理到位:
落实每日健康检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商户内部的人员密集区疫情防控,做好营业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并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据悉,姑苏区个体工商户的复业、日常监管纳入街道网格化管理。需要复业的个体工商户需经所在地街道备案通过后方可复业。属地街道按照网格化管理办法,对复业经营户开展巡查,一旦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发现有疑似或确诊病例的,一律停业,并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