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自2017年1月1日起,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在内的6个行政区域,将在规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区域:
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从事婚丧喜庆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代为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市民若有违禁燃放行为,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该系统与流动人口积分政策相关联,违禁行为将可能对市民的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等鼓励待遇产生影响。
看来,无论是罚款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还是将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都会对未来生活产生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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