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镇疫情防控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为加强社会面管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青阳镇对以下情形实行有奖举报:
1、举报青阳镇范围居民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奖励。
2、举报黄码人员未按规定落实“三天三检”,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奖励。
3、举报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5000元奖励。
4、举报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应予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5000元奖励。
5、举报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门铃码异常人员,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扫码工作人员1000元奖励。
6、举报符合条件的对外营业场所对人员进出不扫码或者允许黄码人员进出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奖励。
7、举报按照市防指27号令应关未关的门店商铺、企业,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
8、举报货运车辆(船舶)未按规定闭环管理,存在封条随意撕毁、司乘人员违规下车(船)等情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奖励。
9、举报违反交通管控规定出行,私自翻越各级交通卡口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奖励。
10、举报管控小区内有人打麻将、聚餐等聚集行为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奖励。
11、举报违规进出小区,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奖励。
12、举报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视情给予首位举报人一定奖励。
13、对举报人提供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20000元。
14、对抗原检测结果异常并主动报告的,经查实,奖励2000元/人。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
举报(联系)电话:0510—86910104
青阳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