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加大出口信保保费支持力度。鼓励出口信用险承保机构积极向总公司争取适用产品的优惠费率,降低企业投保成本。对世卫组织PHEIC认定期内我区自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或出口前附加险的企业,在市级财政代付保费30%的基础上,再配套给予其30%的保费补贴。
2.加大企业参展扶持力度。建立境外展会监测机制,对我区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已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企业,给予其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资金支持。对我区当年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的企业,在市级财政扶持的基础上,再给予其展位费20%的资金支持。
3.支持政府采购防疫应急物资保供。对我区在确保完成外贸订单的基础上提供政府采购防疫应急物资保供的外贸企业,其物资价格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给予其合同执行额1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加快兑现外贸进出口奖励。对于2019年度进出口贡献份额大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和《锡山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兑现相应奖励。
5.给予外贸企业仲裁、诉讼补贴。因疫情产生贸易纠纷,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的律师费、仲裁费给予其不超过50%的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加快推进外贸企业复工
6.优先审批外贸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加快对外贸企业、服务外贸企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开复工审批速度,予以优先备案审核,帮助外贸企业尽快解决复工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序恢复生产,力保外贸订单按时交货。
7.确保外贸企业物流运输通畅。积极帮助外贸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运输环节的防控措施,快速办理跨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外贸企业及全产业链配套物资供应畅通。
三、推进贸易便利化
8.建立外贸经营者备案绿色通道。对我区为开展疫情防控治疗而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的内贸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时,为其提供快速办理绿色通道。
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区遵照执行。本政策由区商务局会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