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事项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截止。
2. 申报材料:《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稳企稳岗奖励申报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留常人员汇总表》、《申报承诺书》及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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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流程:以企业为申报主体,企业于2月20日前在醒目位置公示留常员工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按照属地原则向滨开区或所在镇、街道书面提交进行申报。
4. 资金拨付:2022年3月1日起,区经发局将对已申请企业2月份当月用电量进行核查,并根据企业提供的留常员工信息,对春节期间行程轨迹进行抽查。经核实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奖补。
其他说明
1. 工业企业A、B、C、D、T分类依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2020年度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以相关部门最新认定结果为准。
2. 当年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环保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被税务部门查处偷漏税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相关奖补。
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存在失信信息且无法及时修复的企业,不得申报;在申报截止日之后完成修复的企业,不得补报;在奖补资金下达过程中,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奖补资格。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奖补资格,并不得享受本年度区级相关奖励扶持政策。
3. 企业应积极鼓励外来员工留常过年,并妥善安排员工有序上岗、错峰休假,并做好员工留常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细落实防控举措。因企业自身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4. 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对留常员工进行配套奖补。
5. 本措施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上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