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如皋市范围内所有佛、道教活动场所实行文明敬香,村(居)民、游客、信众应遵守文明敬香的规定,按场所要求统一在指定地点燃敬一支或三支清香(符合燃香类产品安全技术条件标准,每支香可燃部分长度不超过50厘米、直径不超过1厘米)。
二、各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销售、提供“斗香”等不符标准规范的香品,鼓励宗教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合规香品。
三、各宗教活动场要安排专人对燃香活动进行管理,拒绝村(居)民、游客、信众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焚燃“斗香”等不符标准规范的香品,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所在村(社区)、镇(区、街道)及公安派出所报告。
四、佛教、道教信众居士要大力弘扬健康文明新风尚,支持实施文明敬香,不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及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燃香,为如皋高质量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贡献力量。
【拓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