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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新冠疫情防控通告 南通新冠疫情通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8 06:28:38
The Beginning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返)通人员、重点场所、发热患者落实严格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来(返)通人员管控

  1.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通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及单位双报告。严格执行“14+7+7”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健康管理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确保解除集中健康管理的当天转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由所在社区落实“五包一”(1名镇街干部、1名社区网格员、1名基层医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1名志愿者)工作机制。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县)的其它地区来(返)通人员。如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有序流动,并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告;如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接受核酸检测并等待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流动。

  3.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3月8日),外省低风险地区的来(返)通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社区及单位双报告。来通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并接受社区(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4.江苏省高风险从业人员。本省范围涉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返)通时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并接受社区(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控

  5.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其他宗教活动地点暂停集体宗教活动、聚集性聚会活动和群体性民间信仰活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关停。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办流水席;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做好防控方案,向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6.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宾馆酒店、公园景区、文化娱乐、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以及通风消毒等工作。养老院、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和个人卫生防护。

  7.“两站一场”(客运站、高铁站、飞机场) 严格实施消毒通风、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分区分级客座率控制、“苏康码”核验、卫生清洁、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措施。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暂停始发或终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该区域上下客;全面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出租汽车网约车、顺风车业务。

  三.严格发热患者管控

  8.所有单位、社区、家庭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辖区居民和家庭成员防控政策(知识)的宣传普及,发现发热、咳嗽等患者,立即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得隐瞒。

  9.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接诊发热患者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并立即对发热患者开展核酸检测;未设立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禁留诊、治疗发热患者,引导患者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在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患者不得随意流动。

  10.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从严从紧销售发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患者,应2小时内向属地镇街卫生院报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THE END

TAG:核酸  防控  患者  通人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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