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 更新】
一、风险区查询入口: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所在区)或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1、应在向属地防控指挥部、居村委和单位主动报告,应在抵通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
2、同时通过“苏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3、严格执行“14+7+7”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健康管理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其他风险区来南通查询:
二、南通市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崇川区 85590062
海门区 82212707
如东县 84113068
通州区 86028177
启东市 83219859
如皋市 87650120,18962727120
海安市 88901152
开发区 15851205526
通州湾 13773737282
【拓展】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人员:
1.在排查到的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居家观察管理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
2.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报告,结束居家观察当日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
1.应釆取集中隔离措施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集中隔离期间应开展每日健康监测。
2.进行2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和解除隔离前一日各1次)。
3.解除集中隔离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2种不同品牌试剂进行平行检测。
注: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应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1).居家观察管理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在居家观察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3).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