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为指导各地及时、科学、规范、有序应对处置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实施疫情监测预警
强化人群监测。对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进行监测,每日对发热门诊接诊及所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患者,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重点场所人员进行监测,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人员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对入境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高危人群、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及货物从业人员、接驳转运工作人员、“快捷通道”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公共场所(“两站一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健身馆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开展呼吸道传染病病原学监测;对药品销售情况及购药人员开展监测。强化环境监测。对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环境开展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货物,做到“逢进必检”。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发热门诊要特别关注有发热、咳嗽、气喘、咽部疼痛、腹泻、嗅(味)觉丧失等症状的患者,所有患者均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CT检查),可疑患者要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病例信息,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报告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向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及市卫健委报告。
三、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保持全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24小时高效运转,密切跟踪国内外疫情发展变化。一旦发生疫情后,立即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由疫情发生地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市县两级共抓落实,分工协同,统一推进。建立健全信息流转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专家会商决策咨询制度。迅速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和专家开展疫情形势研判,及时果断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确保把握疫情应对关键期,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疫情。
四、迅速组织流调溯源
立即组织由辖区卫生健康、公安、通信部门组建的流调队伍,快速进驻定点医院和相关场所,第一时间实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按照“人物同查”的原则,24小时内完成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工作、生活、学习等环境的“面对面”流调。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分析调查患者行动轨迹,快速锁定可能接触的人群。充分发挥市及各县(市)、区由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通信管理、海关、边检、民航、铁路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流调溯源工作专班、疫情防控专家组和市级疾控机构的指导作用。组织开展对相关重点场所的通风管理和环境消杀。
五、扩大人群核酸检测
迅速组织市县两级专家,依据风险区域划定情况,确定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确保能够检测出可能的感染者。各地要及时排查统计辖区内待检测人员本底信息,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立即组织本地所有核酸检测力量开展采样和检测。发生聚集性疫情后,要按照3-4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确定单日检测量,其中低风险地区可按照1:10采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按照1:1采样检测,中风险地区根据检测能力可按照1:1或1:5采样检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队伍,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重点人群和低风险地区的圈层划分,合理确定检测顺序,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快速完成全员检测,全面排查感染人员。同时注意加强采样现场秩序组织,杜绝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差错。对隔离人员和疫情严重地区人群,在一个潜伏期内每2-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保及时发现感染者。
六、全力以赴救治患者
发现确诊感染者后,保证在2小时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全力以赴救治患者。在出现10人以上确认患者时,要在48小时内腾空一所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患者。定点医院优先组织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全力以赴救治患者。及时完善无症状感染者“1+3”检查(包括核酸、抗体、CT、血常规),明确临床诊断,及时干预病情进展。严防轻症病例转为重症,针对重症病例要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进行个性化多学科诊疗,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提高救治率、降低病亡率。严格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切实执行感染防控制度和预防措施,坚决防止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七、实行区域分级管控
针对确诊病例及其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疫情发生地区指挥机构要迅速组织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专家开展疫情形势研判,按程序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区域。对于中高风险区域,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居家防控等措施,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减少疫情扩散风险;低风险区域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立即对发生疫情的小区、出现确诊病例的楼栋、单元实施封闭管理,组织疾控人员开展集中消杀;同时要落实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措施。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对中高风险区域社区、卡口全天候24小时值守,严格实施查证、测温、验码、登记措施。
八、严格落实集中隔离
各地要提前按照每个感染者备用100个隔离房间的要求,储备足够数量和规模的集中隔离点。对已确定的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做到“应隔尽隔、一个不漏”。相关隔离人员应于12小时内按规范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点要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严格实施单人单间“硬隔离”,禁止隔离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相互接触,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做好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每日安排人员对隔离房间、卫生间、走道等场所全面消毒。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服务保障,确保人员数额配备和培训上岗,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落实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物资保障和安全防护,确保集中隔离工作稳定运行。
九、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各地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后,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建立例行新闻发布机制,由疫情发生地党政部门负责同志、新闻发言人、基层代表、专家学者等人员出席发布会,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科普知识等重要信息。严把发布内容,对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发布要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做好社会舆情研判和宣传引导,广泛通过多种形式传播疫情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问题,弘扬疫情防控正能量,减少社会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