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江苏省民政厅近期对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调整,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江苏即日起,稳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养老机构继续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对入院探视人员,严格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以及“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核验。省外低风险地区探视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探视活动应按照养老机构设置的探视路线,在指定区域进行,探视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脚消毒及个人防护,原则上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不接受探视人员留宿照料。转交老年人物品需严格入院前消毒。
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确需“床边”探视的,养老机构应事先做好必要性、安全性评估。探视人员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规定探视路线,可进入老年人住养房间探视。探视活动结束后,养老机构应及时做好环境消毒和通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