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徐州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我市部分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个别网民甚至编造谣言、误导公众,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不应有的负面影响。为打击网络造谣、传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徐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徐州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未经证实的疫情图文、音频、视频等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信息来源以各级各有关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二、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消息的要主动删除,并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公众说明情况,消除其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对主观盲从、故意夸大,甚至编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并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对通过网络暴力侮辱、威胁、报复、伤害医务工作人员及确诊、疑似病患的行为,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倡导广大网民自觉传播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若发现网络平台传播不实信息或存在恶意造谣,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五、全市各级各类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查信息来源和内容。严禁为增加社会关注度,利用疫情进行话题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内容;严禁使用各类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标题党”行为。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增强辨别能力,依法依规传播信息,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举报方式:
1、电话:徐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516-80806076,83732599;徐州市公安局:110
2、邮箱:xzswwxb@163.com
徐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徐州市公安局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