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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消费券
用户可在全县指定电器销售门店消费抵扣,单笔消费满10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费券。
第三期家电消费券不再采用抢券形式,直接到店立减,11月18日下午2点起,消费者至参与活动的线下商户,使用云闪付APP付款,各档次消费券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立减。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单个活动周期内,同一用户限使用一张家电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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