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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物流企业怎么申请复工复产(扬州市关于企业复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0 05:13:39
The Beginning

  物流企业复工复产操作指南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导物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适用对象

  处于低风险区域,受疫情影响已经停业或部分停业、目前有复工复产需求,从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的物流企业。

  二、复工基本条件

  1、落实“五有”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五有”要求,即:有本企业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做好经营场所和车辆消杀。物流企业在复工前,应做好办公区域、物流仓库、物流车辆,及食堂、宿舍等职工生活场所的消毒消杀,确保符合规范。

  3、做好员工排查和培训工作。按照企业全员排查工作指南,开展全员排查,掌握员工最新的健康状况、“两码”情况、核酸检测结果、本人和同住人员行动轨迹、现居住地风险等级等信息,确定复工人员名单。对于全员排查信息存在异常或来44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暂不安排返岗。

  4、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因疫情防控和停工造成的办公场所、仓储设施、物流车辆安全生产隐患,在复工前全面整改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员工未到岗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物流企业应将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防控指南、员工排查表、复工的职工名单,场所及车辆消杀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归集齐全,以备检查。

  三、复工备案办理流程

  从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的物流企业复工,位于市级以上物流园区以内的,经物流园区管理机构审核并组织达标企业集中申报,由县级发改部门备案。位于市级以上物流园区以外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复工,经乡镇(街道、

  园区)经发局初核后,由县级发改部门备案;其他小微物流企业复工由乡镇(街道、园区)经发局备案。

  四、企业复工后需落实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要围绕以下5个方面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入口管理。入口处,有专人测温登记、查验“两码”、查验首次进入企业人员或首次返岗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

  2、做好健康监测。每日摸清员工体温、“两码”、最新核酸检测结果、本人和同住人员轨迹,详细询问有无异常症状,做45好记录备查。定期更新完善员工花名册,与全体员工签订承诺书。

  3、加强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和物品定时消毒、加强通风换气,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适当增加消毒次数。食堂实行错峰分时就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设施和符合条件的洗手液。

  4、做好疫苗接种。建立涵盖员工总数、应接尽接人数、已接种人数、未接种人员确定接种时间、无法接种人员详细原因等内容的信息台账,督促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5、加强健康教育。利用电子屏、橱窗、内部邮件等形式,将病毒传染性、危害性和各类防控指南宣传到企业职工。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按照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各项常态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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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防控  疫情  员工  物流企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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