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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务工作者科学戴口罩指引(关于医务人员戴、摘口罩)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0 12:00:55
The Beginning

  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职业暴露人员

  (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三)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THE END

TAG:防护  口罩  人员  建议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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