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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天长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0 21:10:50
The Beginning

  天长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60号)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心协力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及时报备行程。省外来(返)天人员、近期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来(返)天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天的入境人员、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返)天人员,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积极配合“落地检”。对省外来(返)天人员、涉疫地区来(返)天人员,除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抵达各交通入口查验点或交通场站时,立即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检”,即采即走;未经过交通查验点或交通场站的,抵天后要立即到市区采样小屋或镇卫生院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检”。省外来(返)天人员完成“落地检”后,3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结果出来前,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严格规范“重点检”,各类重点人群要自觉按照规定频次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持续推进“户周检”,全市每户家庭每周1名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主动进行至少一次核酸检测。主动参加“全员检”,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加全市组织的区域核酸检测。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人员,将予以“安康码”弹窗提醒,进而赋码管理。

  四、严格执行“一扫一测查两码”。各场所管理(经营)者要及时申领单位(企业)“场所码”并张贴在入口醒目位置,方便市民扫码,并安排专人核验。进入商场超市(含小卖部)、餐饮店(含小餐馆、早餐店)、酒店、影院、洗浴、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和“一扫一测查两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做到应领尽领、凡进必扫、不漏一人。

  五、严格查验核酸证明。乘坐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禄口机场至天长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来天的建筑工地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探访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进入旅游景区须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强化聚集性活动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尽量缩小规模,按照 “谁举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提前开展涉疫风险评估,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疫防办备案。举办方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参加活动人员7天内旅居史、健康史进行审查,活动现场要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市民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参加人员要在活动前后进行核酸检测。

  七、强化“哨点”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严格购买“两抗一退”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门诊诊疗管理,发热患者须积极配合完成1次抗原筛查。医疗机构及时将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信息推送至属地社区(村),患者应配合在48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八、坚持依法依规防控。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督促引导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隐瞒行程信息、未设置查验场所码、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拒不执行疫情管控措施、妨碍疫情管控秩序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咨询,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550—7331398、7021467。

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9月20日
THE END

TAG:核酸  防控  疫情  人员  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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