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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州区公开选拔海州籍优秀大学生回本村任职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00: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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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州区关于公开选拔海州籍优秀大学生回本村任职的公告

  为引导本土优秀大学生扎根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全面实施“党建引领、富民兴村”,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拔39名海州籍优秀大学生回本村任职,充实村干部队伍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岗位

  选拔对象:海州籍农村大学生,必须报考本人户籍所在村。

  选拔岗位:

  

  二、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有自主创业项目且带富作用较明显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州党建网(点此进入)、“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2年2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须填报《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海州党建网下载,也可关注“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纸质版,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可到岗位所在镇街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镇街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真实性,并统一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笔试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前,报名人员应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工作自行开展调研。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党建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党建网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所报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体检医院作出并解释。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所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党建网以及“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由招聘岗位所在镇街党(工)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备案。如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四、任职、待遇及管理

  被录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和所在镇街党(工)委共同管理,镇街党(工)委负责培养、考核等日常管理。

  (一)任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镇街组织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村级副职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被录用到村工作的,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另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建立稳定的待遇保障机制,如遇村干部报酬政策调整,待遇就高不就低。有自主创业项目且带富作用较明显的,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三)考核管理。被录用人员参照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管理,相关管理考核按《海州区回本村任职大学生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海委组发〔2018〕16号)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重用。

  五、监督和举报

  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1060820。

  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05686。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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