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花果山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方位确立教育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使用、考核等政策支持机制,配套总额达1800万元的奖励资金,同时高标准细化教育人才的奖励激励等配套服务办法。
据了解,这是目前连云港市最具含金量的教育引才育才政策。
引进培养总量大
《办法》主体包括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两个部分,总体目标是力争到“十四五”末,引进培养总量300名左右的卓越教师、卓越校长和卓越团队。
奖励资金力度大
对全职引进的教育高端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券;对本地培养的卓越校长、卓越教师,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评审认定的卓越学科团队,每年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安居保障、医疗保健等配套服务按照《连云港市最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试行)》执行。
引进政策更加务实
本次教育人才新政更加开放兼容。引进省级名校长年龄放宽到63周岁。引进退休人员经审批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支付劳务费用。
引进人才所需编制,在本级学校总编制内统筹解决,可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专门设置特聘岗位,建立特聘人才档案,用人单位直接考核录用。
培养导向更重实绩
花果山教育英才认定更加突出办学业绩、教学实绩和教科研成果转化辐射能力。
对卓越教师和卓越校长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以考核结果确定奖励档次,拉开差距,优绩优酬,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对任教初中、高中、中职毕业班且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者,奖励标准上浮20%;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奖励标准上浮10%。
培养体系更趋完善
《办法》提出的建设“卓越校长、卓越教师、卓越学科团队”三类教育英才队伍,与已经连续实施12年的《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相衔接,进一步完善了教育人才的培养链条,提升了教育人才的培养层次,扩大了教育人才培养途径,突出了教育人才队伍的全链条培养。
财政保障力度凸显
按照《办法》提出的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模,不计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每年财政投入高达1800万元。
对其他各类优秀教育人才,继续按照“连云港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暂行办法”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同时明确,奖补经费纳入市、县两级人才专项经费。
更加注重引培并举
《办法》与以前的人才政策相比较,既重视市外人才的引进,更注重本地人才的培养。《办法》完整提出了本地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条件资格和奖励激励办法,将引进人才纳入本地人才培养工程,进行一体化培养、同标准奖励、同要求考核,力求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好教育人才。
新政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科研训机构。
在本次教育人才新政的基础上,连云港市教育系统将继续加快跟进政策的推进落实,整体构建全类别、全方位、全周期人才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让教育系统成为我市引才聚才的“强磁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