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在淮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并整合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全市通办业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一)税费事项全市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打破区域限制,纳税人缴费人可自主就近选择本公告所列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清单》内通办事项。
(二)《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10大类92个税费事项,《清单》由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通办地点
(一)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中心)
(二)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33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28号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四)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微山湖路6号洪泽区政府行政大楼北侧)
(五)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安市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西一厅)
(六)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安市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东侧一楼)
(七)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通办方式
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全市通办税费事项的受理、资料采集流转及文书出具,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全市通办事项的后续管理,并负责非即办类事项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流转资料的接收。全市通办业务中需要使用税务机关印章的,文书出件时根据文书字轨及所列税务机关加盖相应税务机关印章。
四、注意事项
凡纳税人存在欠税、欠缴社保费、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评估案件未结案等情况,或属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非正常户的,应到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不能办理通办事项。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全市通办业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