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福建省来涟返涟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自9 月10 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发现6 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以来,疫情已波及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三市,且日报告病例数量呈快速上升态势,存在较高外溢风险,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就福建省来涟返涟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对8 月27 日以来,有14 天内福建省旅居史的来涟返涟人员,要督促提前向目的地社区(行政村)报告登记,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落实“落地即查”措施。
(一)对有14 天内福建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落实14 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规范实施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必须开展7 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五包一”管理,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并在第3 天和第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14 天内福建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查验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有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有序流动,督促相关人员做好7 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任何一次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三)对其他福建省来涟返涟人员,应督促其主动报备,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规范处置。
二、加大排查管控力度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排查优势,加大对福建省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排查力度,并及时推送到各地。各地要对8 月27 日以来福建省来涟返涟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按要求规范落实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两站一场一码头”、旅游景点及宾馆酒店等场所要严格信息登记、测温、核验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等措施,健康码非绿码及行程卡异常人员应立即转至应急隔离区域,并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三、压紧压实管控责任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提醒福建省来涟返涟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无必须近期不前往福建省,必须前往的要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及时上报排查信息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自9 月16 日起,于每日上午12 时前,将《福建省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见附件)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9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