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江苏省公安机关改革惠民5项措施》。
二、申请对象
1、申请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淮安市户籍的居民。
2、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江苏省户籍的居民。
3、江苏省省外户籍人员在淮安市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居住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换领证件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
3、省外户籍人员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在居住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住证,并采集数字相片和指纹信息;未办理居住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基本流程
申请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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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人像、指纹等信息
↓
受理,并将数据传输至省公安厅制证
↓
发 证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换领、补领收取工本费20元/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七、审批决定证件
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八、注意事项
1、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受理。
2、申请人需亲自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前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确有困难,无法由本人领取证件的,须在证件办理时由本人提出并当场办理委托代领手续。
3、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在领证时上缴原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
5、申请人申请时请不要着制式服装、穿浅色上衣、戴深色镜片眼镜、带有饰品。
6、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江苏省外户籍的居民需要在各县区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九、联系方式
81330431,8133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