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江苏阶梯电价实施范围是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以年(12个月)为周期执行,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计算电费。每年首次抄表结算时,完成对上一年度电费清算,跨年不转结。即双月交费用户的结算周期为上一年的2月至下一年的1月,单月用户为上年的1-12月。其中,居民分时电价峰谷的时段及收费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为8时至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21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若不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则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
阶梯电价的档位划分:
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千瓦时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千瓦时~400千瓦时,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千瓦时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