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客车没有《应急运输通行证》允许通行,货车不允许。
进入中心城区市外车辆:
客车不再查验《应急运输通行证》,对来自重点地区的客车和人员,由属地开具证明安排专人并现场登记后带离。
货车需持有《应急运输通行证》,一律由属地开具证明安排专人并现场登记后带离。
车辆查验:
1.对车辆进行“行程扫”,严格执行“宿康宝”报备和扫“场所码”,在驾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与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
2.经现场检测抗原结果为阴性的情况下,进行现场核酸采样后予以放行。
“应急通行证”办理流程:
《通行证》由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负责监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到所属县(区)、功能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窗口,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申领,通过审核后予以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