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宁波住房公积金缓缴最新政策
缓缴范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同意,可申请缓缴2022年12月31日前的住房公积金。
缓缴须知
符合条件的缴存单位可在每月1-18日申请办理缓缴业务,审核通过的,最长缓缴时间从申请当月到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单位缓缴到期后次月需一次性补缴缓缴期的住房公积金。
补缴后,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缓缴期可视作连续缴存。
单位申请缓缴业务所需材料
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点此下载:《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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