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和县城区和农村实行强化管控的通告:
2022年9月22日,我县在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为及时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以最快速度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城区和农村实行强化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9月23日即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
三、具体举措
1.强化社会面管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除保供、保产、保稳、急救、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其他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2.以社区(村组)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全域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社区(村组)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
3.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医疗机构、药店、餐饮(不提供堂食)、超市配送类企业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个体诊所一律停诊,凡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保供行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的通行证件上岗。县城区疫情期间医疗保障联系方式和正常营业的药店、餐饮店、超市名单见附件,其他乡镇参照设立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重点场所,并向辖区内群众通告。
4.监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
5.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开,确因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离开的,需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科学戴口罩、不聚集、遵守一米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7.党员干部要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8.疫情期间,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的,请拨打社区(村组)工作人员电话。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危重症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坚决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也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敬请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
1.县城区疫情期间医疗保障联系方式
2.县城区正常营业的药店、餐饮店、超市名单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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