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姚留甬过年补贴政策(最新)
余姚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稳定生产、留工稳岗、温暖行动、服务保障等系列政策“组合拳”,鼓励和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优工促生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最高奖励50万元,支持企业抢开新局。
对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同比增长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 5万元,其中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出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15万元。
二、延长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降本减税。
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进一步推进减费降税,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房土二税疫情减免政策延续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三、多途径提供招聘服务,强化企业用工保障。
在疫情可控情况下,多形式开展“春来归姚、名邦乐业”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招聘会场次,其中赴外劳务协作不少于10场,满足企业急需用工。对2022年第一季度参加我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赴外劳务协作招聘活动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000元/次的招聘活动补贴。对我市工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招收首次来姚就业的非宁波大市户籍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含)或6个月(含)以上,分别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00元/人或800元/人的招工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四送四留” 专项服务,开展温暖在姚活动。
开展“送慰问留工”行动,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发放“留工大礼包”;开展“送温暖留心”行动,通过“点亮微心愿”“新小公民欢乐节”“新春送福”“情暖青锋”等暖心活动,引导安心在姚过年;开展“送关爱留守”行动,推出系列研学、云上打卡、线上主题团课等活动,让留姚青少年感受“家”的温暖;开展“送培训留岗”行动,推出“留你在姚 姐妹相守”专项服务,通过开设公益课堂、技能课堂等暖情活动,营造关心关爱留姚员工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生产生活要素,鼓励员工留姚过年。
全力保障各类生活物资,安排专项资金发放新春消费红包,用于员工调休和家属来姚团聚,营造关爱留姚员工良好氛围。适时推出文体活动,开展留姚员工免费游景点、线上“阳光文化、文化惠民”系列演出、送文艺节目、热门电影、才艺培训到基层(企业)等活动,丰富留姚员工的业务文化生活。积极向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疫情防护重要意义和相关措施,鼓励子女在姚就读的外来员工留姚过年。
六、惠民优惠活动丰富,推出留姚流量红包。
鼓励各大运营商提供“留姚过年流量大礼包”等惠民活动,为留余姚过年的外来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宁波)免费赠送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推出余姚电信“六大福利”陪你过大年、中国移动价值1000元“七大特权普惠型补贴”、中国联通最高价值1000元“智慧沃家”流量宽带礼包等优惠活动,对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上门办理服务,引导留姚员工以网上拜年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
七、发放“留岗大红包”,引导员工坚守岗位。
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坚持工作的,且2021年12月在姚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宁波大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八、企业包车政府补助,保障员工尽早返岗。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宁波大市外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宁波大市外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宁波大市外员工(含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留姚员工调休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宁波大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
九、开展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员工权益。
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实体化办公制度,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十、发放防疫礼包,持续加强疫情防控。
大力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员工提升疫情防护、防控意识。指导和督促生产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企业建立外地返岗员工登记和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指导和督促企业向留姚员工发放防疫礼包。
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